泰國SEC擬開放散戶參與受監管海外加密衍生品交易
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提議允許中介機構爲散戶提供部分海外數字資產衍生品交易服務。相關產品需與泰國境內交易的加密衍生品相似,涵蓋標的資產、到期時間、槓桿水平及結算方式等要素。擬議產品還須在採用中央對手方清算機制的交易所交易,且該交易所應接受指定國際監管或交易組織成員監管。泰國 SEC 已於 3 月 5 日將加密貨幣和數字代幣正式列爲允許的衍生品標的,並正與 Thailand Futures Exchange 討論合約細則。不符合擬議條件的海外加密衍生品或僅可向機構投資者提供。相關征求意見將持續至 9 月 30 日,泰國 SEC 尚未公佈修正案實施日期。(Cointelegraph)